2021年4月新能源汽车国家及地方政策速览

国家层面

1.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依据四项新能源汽车国家标准
4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通知,将新发布的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9753-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26779-202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GB/T 32694-2021《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四项标准列为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专项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39号)中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并行实施。
2.工信部:2021年加快审查或起草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4月7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布工信部2021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计划中提到,力争年内出台的项目包括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卫星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等9项,加快审查或者起草的项目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8项。
3.四部门部署开展2021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3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部署于今年3—12月开展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活动期间将在山西、吉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山东、江苏、海南、四川和青岛等地,选择三四线城市、县区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企业活动。
4.343新车公示发布,共276款新能源汽车产品
4月12日,工信部公示了申报第34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新产品(简称《343新车公示》)。本次公示中,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95户企业的276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88户企业248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7户企业14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0户企业14个型号。
5.工信部着力推动中国智能制造发展
4月14日,工信部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中国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转型。
6.国家能源局设立2021年天然气产量2025亿立方米目标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在能源结构、供应保障、质量效率、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5个方面量化了预期目标,其中在供应保障方面明确提出2021年我国天然气的产量达到2025亿立方米左右的目标,此目标要实现天然气产量同比5.19%的增幅。
7.工信部:2020年11家境内乘用车车企新能源汽车积分超10万
4月9日,工信部公示2020年双积分情况,统计在内的117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中,67家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正值,20家新能源汽车积分为0,30家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负值。其中,新能源汽车积分超10万的企业有11家。
8.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4月26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工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指出,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9.两部委发布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五年内装机规模超3000万千瓦
4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21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了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
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10.四部门明确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
4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第二条中所称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条件。
同时,《若干政策》指出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的“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享受税收优惠,主要留存备查资料见附件。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要求将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提交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规定转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11.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4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对再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生产过程、技术装备、环保设备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明确再制造企业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责任主体,对再制造企业生产行为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规范,包括旧件检测鉴定能力,拆解、清洗、制造、装配、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相关废物处理环保要求等。
12.智慧能源体系助力我国能源转型,实现“双碳”目标
近日,第12届中国智能电网学术研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开幕。会上,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作了题为“基于双碳目标的智慧能源体系构建”的报告。童司长指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但是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我国面临碳排放量大、减排时间紧和制约因素多等困难。童司长同时也强调,搭建智慧能源体系是当下加速我国能源升级转型,实现“双碳”目标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13.汽车促销费活动从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四个层面进行保障
4月25日,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司长朱小良就2021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答记者问。朱司长介绍,今年我们开展的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汽车促消费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上下联动,政企联动、产销联动,各方合力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概括起来,汽车促销费活动就是从“四个层面”发力,呈现出“四个注重”的特点。
一是国家部门层面,集中出台促进汽车销售和使用的政策措施。年初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出台了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的若干措施;春节前夕商务部印发了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3月份又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起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4月29日将在江苏的溧阳举办首站启动仪式;4月份商务部会同公安、税务等部门出台加快推进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的便利化措施。
二是地方政府层面,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汽车促销活动。加强跨界联动,组织汽车、成品油经销企业、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联合发放优惠券,合力促销。开展以旧换新,一些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汽车更新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的奖励。对房车、皮卡车、汽车改装等定制专属优惠政策。
三是行业协会层面,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汽车巡展活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举办“促消费、惠民生全国汽车巡展”,五一期间将会在乌鲁木齐、石家庄、天津、西宁、长春、佛山、沈阳、临沂等8个地方举办8场展销活动,5月份要举办近20场活动,全年将会举办100场左右。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中国汽车报举办“百强县市汽车巡展”,5月份将在普洱、攀枝花、保定、潍坊、青岛、延安、运城、包头、汉中等地举办20多场展销活动,全年覆盖100多个重点县市。
四是企业层面,各大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石油企业、金融机构纷纷拿出“真金白银”,联动让利促销。相关企业纷纷推出购车、加油、充电、停车、洗车等优惠券,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不少车企推出特价车型,实行低价促销、团购促销、整点秒杀等。一些生产企业、经销商集团在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基础上,配套予以让利优惠,放大政府补贴效应。相关金融机构推出车贷零利息、贴息等金融活动。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时期从五方面加快发展数字经济
4月25日,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赵辰昕指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有几个明显特点:
一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社交电商、在线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迅猛,创造了新需求,带动了新消费。平台型就业广泛普及,自主就业、多点执业等就业新模式也在持续涌现,扩大了就业容量,进一步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二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运用数字赋能,助力中小企业转型纾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升级,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助力提升相关产业生产效率,持续优化生产模式;
三是数字社会服务推陈出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已经成为利企便民的常态化应用,虚拟养老院、虚拟健身房、智慧家政等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服务不断涌现;
四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不断拓展。一批数字经济企业正在走出去,在信息基础设施、跨境电商、云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取得实效。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和线上平台等方式,我国与国际社会共享科研数据、共享防控救治经验等相关信息,得到了广泛赞誉。
15.《信息安全技术网联汽车采集数据的安全要求》标准草案意见发布
4月29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信息安全技术网联汽车采集数据的安全要求》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数据传输方面,文件指出,未经被收集者的单独同意,网联汽车不得通过网络、物理接口向车外传输包含个人信息的数据。将清晰度转换为120万像素以下且已擦除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人脸、车牌等信息的视频、图像数据除外。
在数据存储方面,网联汽车采集的车辆位置、轨迹相关数据在车内存储设备、远程信息服务平台(TSP)中保存时间均不得超过7天。
在数据跨境方面,网联汽车通过摄像头、雷达等传感器从车外环境采集的道路、建筑、地形、交通参与者等数据,以及车辆位置、轨迹相关数据,不得出境。网联汽车行驶状态参数、异常告警信息等数据如需出境,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数据出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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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层面

1.浙江嘉兴:2025年将氢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突破2500辆,力争建成加氢站30座

4月1日,浙江省嘉兴市经信局发布《嘉兴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21-2025)(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打造形成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生态园,集聚氢能装备制造及气体储运等产业链企业50家以上,上市企业超过3家,氢能供应能力不低于25万吨/年(高纯氢及燃料电池用氢不低于10万吨/年),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400亿元。力争建成加氢站30座,其中固定式加氢站(包括综合能源站)不低于20座,氢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突破2500辆,其中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包括冷链物流车、集卡车等)占比达到85%以上。

2.海南:到2030年不再销售传统的燃油汽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4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在会上表示,在自贸港建设发展过程中,任何问题都应该为生态环境让路,发展过程中如果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冲突,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主要推进三项工作:第一目标引领,到2035年海南岛的生态环境要做到全世界领先;第二治理为先,以国家生态环保督查和国家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和国家海洋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做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第三以标志性项目为引领,海南省委省政府谋划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志性项目。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还表示,海南到2030年不再销售传统的燃油汽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在全岛“禁塑”,目前这项工作在全岛范围内逐步地推进过程当中;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总量三年连续翻番。

3.深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4.南:进入零排放区域的机动车须使用电动或氢燃料等零排放技术

4月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告从优化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零排放区域、达标生产销售、设备装置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规定。

5.北京:2025年,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车累计推广突破1万辆

4月7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公告,对《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提出,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重大示范工程为依托,2023年前,培育 5-8 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500 亿元,减少碳排放100 万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加氢站及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灵活建设模式,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 辆,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

6.河南:推进新基建三年计划,新建公共充换电站600座

4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重点推进居民区个人智能充电桩和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场公共充电桩建设,新建公共充换电站600座、公共充电桩2万个、个人充电桩5万个,在县(市、区)建设一批示范类集中式公用充电站;谋划推进黄河实验室、农业供给安全实验室、嵩山实验室建设,为积极争取国家创新平台储备力量;推动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7.西安:申报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4月2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文)文件要求,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2020年9月25日前新建成投运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申报、验收工作。2021年4月20日-7月30日,采取“逐级上报、统一验收、网上公示、核发补贴”的方式进行。

8.广东: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

4月25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鼓励发展LNG单一燃料动力船,完成约1500艘适改的内河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配套建设船舶LNG加注站,减少船舶污染排放。拓展氢源渠道,推进丙烷脱氢、谷电及清洁能源制氢,扩大氢能利用规模。

9.浙江:推进杭州湾氢车示范城市群建设

4月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发展目标为:

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持续做大,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60万辆;动力电池与管理、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实现突破,热管理系统、车身轻量化材料等优势零部件领域持续做强,形成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能力;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10家,“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

技术创新实现突破。整车和零部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方面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优于12千瓦时/百公里;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省级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倍增,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智能网联发展水平全国领先。车载操作系统、感知与控制、车联网云控平台等智能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L2级别以上智能汽车技术新车渗透率达到60%以上;建成一批5G车联网示范城市和智能汽车应用先行区,更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特定场景规模化商业应用。

在发展目标方面,提出加快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技术。实现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整车实现产业化;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实现量化推广。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30座,实现投放燃料电池汽车超过3000辆。

10.洛阳:4月30日起将设置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禁行区域

4月20日,洛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将设置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禁行区域。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无需办理通行证,每日除早高峰(上午7:00—9:00)及晚高峰(下午5:30—7:30)不得在城市区禁行区域行驶外,其它时间通行不受禁行区域限制。

11.江苏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车5年内不能过户转让的限制

4月14日,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淮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限制转让过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现决定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执行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政策,可自行转让过户。

12.深圳打造“新能源之城”全球标杆,印发5年新能源汽车方案

3月31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正式印发,提出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新能源占比60%,明确公共和私人自用等各领域未来5年推广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百万台,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基础网络慢充桩79万个。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产业链、创新链发展,实现从先行先试到示范引领,打造“新能源之城”的全球标杆。

13.阳:2021年底前燃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4月2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及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规划,到2023年,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1万辆,占全市整车产量的10%,形成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快速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量达到4万辆。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