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
4月1日,浙江省嘉兴市经信局发布《嘉兴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2021-2025)(征求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打造形成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生态园,集聚氢能装备制造及气体储运等产业链企业50家以上,上市企业超过3家,氢能供应能力不低于25万吨/年(高纯氢及燃料电池用氢不低于10万吨/年),氢能及相关产业年产值突破400亿元。力争建成加氢站30座,其中固定式加氢站(包括综合能源站)不低于20座,氢能源汽车应用示范突破2500辆,其中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包括冷链物流车、集卡车等)占比达到85%以上。
2.海南:到2030年不再销售传统的燃油汽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4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建立进展情况。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在会上表示,在自贸港建设发展过程中,任何问题都应该为生态环境让路,发展过程中如果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冲突,优先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环境保护主要推进三项工作:第一目标引领,到2035年海南岛的生态环境要做到全世界领先;第二治理为先,以国家生态环保督查和国家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和国家海洋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为契机,做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第三以标志性项目为引领,海南省委省政府谋划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标志性项目。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还表示,海南到2030年不再销售传统的燃油汽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在全岛“禁塑”,目前这项工作在全岛范围内逐步地推进过程当中;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总量三年连续翻番。
3.深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规范化、常态化新能源汽车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4.海南:进入零排放区域的机动车须使用电动或氢燃料等零排放技术
4月8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告从优化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零排放区域、达标生产销售、设备装置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规定。
5.北京:2025年,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车累计推广突破1万辆
4月7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公告,对《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提出,以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重大示范工程为依托,2023年前,培育 5-8 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产业链龙头企业,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500 亿元,减少碳排放100 万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加氢站及加油加氢合建站等灵活建设模式,力争建成37座加氢站,推广燃料电池汽车3000 辆,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
6.河南:推进新基建三年计划,新建公共充换电站600座
4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重点推进居民区个人智能充电桩和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场公共充电桩建设,新建公共充换电站600座、公共充电桩2万个、个人充电桩5万个,在县(市、区)建设一批示范类集中式公用充电站;谋划推进黄河实验室、农业供给安全实验室、嵩山实验室建设,为积极争取国家创新平台储备力量;推动与清华大学合作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争取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7.西安:申报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4月2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7】80号文)文件要求,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申报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对2020年9月25日前新建成投运未申领过市级补贴的公共(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开展申报、验收工作。2021年4月20日-7月30日,采取“逐级上报、统一验收、网上公示、核发补贴”的方式进行。
8.广东: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
4月25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电站约4500座、公共充电桩约25万个;鼓励发展LNG单一燃料动力船,完成约1500艘适改的内河船舶LNG清洁动力改造,配套建设船舶LNG加注站,减少船舶污染排放。拓展氢源渠道,推进丙烷脱氢、谷电及清洁能源制氢,扩大氢能利用规模。
9.浙江:推进杭州湾氢车示范城市群建设
4月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发展目标为:
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持续做大,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60万辆;动力电池与管理、驱动电机与电力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实现突破,热管理系统、车身轻量化材料等优势零部件领域持续做强,形成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能力;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10家,“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
技术创新实现突破。整车和零部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检验检测等方面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优于12千瓦时/百公里;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省级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倍增,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专项。
智能网联发展水平全国领先。车载操作系统、感知与控制、车联网云控平台等智能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实现突破,L2级别以上智能汽车技术新车渗透率达到60%以上;建成一批5G车联网示范城市和智能汽车应用先行区,更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特定场景规模化商业应用。
在发展目标方面,提出加快突破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技术。实现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整车实现产业化;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实现量化推广。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30座,实现投放燃料电池汽车超过3000辆。
10.洛阳:4月30日起将设置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禁行区域
4月20日,洛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通告指出,将设置城市物流配送货车禁行区域。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无需办理通行证,每日除早高峰(上午7:00—9:00)及晚高峰(下午5:30—7:30)不得在城市区禁行区域行驶外,其它时间通行不受禁行区域限制。
11.江苏正式取消新能源汽车5年内不能过户转让的限制
4月14日,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淮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限制转让过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现决定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不再执行5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政策,可自行转让过户。
12.深圳打造“新能源之城”全球标杆,印发5年新能源汽车方案
3月31日,《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正式印发,提出了“十四五”规划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新能源占比60%,明确公共和私人自用等各领域未来5年推广目标,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百万台,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基础网络慢充桩79万个。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产业链、创新链发展,实现从先行先试到示范引领,打造“新能源之城”的全球标杆。
13.沈阳:2021年底前燃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4月2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及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规划,到2023年,沈阳市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1万辆,占全市整车产量的10%,形成以整车为龙头,培育并带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部件快速发展态势,产业规模取得重大进展;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量达到4万辆。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