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的通告》,对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1)纯电动轻、微型货车(包含轻型厢式货车和轻型封闭式货车),除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2)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3)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4)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