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新能源配送车辆按不超过每月320元/车进行奖补累计

​近日,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奖补办法》,《奖补办法》明确按照最高不超过每月。

(1)奖补范围包括新能源配送车辆(含电动车、燃料电池车)。

(2)奖补标准为:授予考核合格的试点企业“淄博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试点企业”荣誉称号,企业的新能源配送车辆享受优先通行路权和停靠政策。试点企业在淄博市范围内月实际运营里程达到1600公里的新能源配送车辆,按照最高不超过每月320元/车进行奖补累计,奖补周期末对单车奖补金额进行核算。每一奖补周期内同一车辆只能申请一次奖补。

(3)奖补周期:新能源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分为2个周期进行核算,分别为2024年政策实施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结合财力,分批次逐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