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拟规范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

近日,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出台新规规范智能网联车辆创新应用。

(1)智能网联汽车开展L4级以上道路测试的,测试主体应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力评估报告,在拟申请区域或路段完成车内配备安全员的单车测试不少于1000公里(规定连续里程),时间不少于240小时,且未发生死亡或重伤且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因车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在车辆执行最小风险策略前无人工干预(紧急接管人员触发安全策略除外)和人工接管,紧急接管人员通过远程监控平台触发安全策略的次数不高于1次/百公里。

(2)智能网联汽车进行创新应用前,应经过试运行阶段,试运行阶段结束后应取得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创新应用能力评估报告。在试运行阶段中,可以搭载探索商业模式所需的人员或者货物,但应提前告知搭载人员及货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相关风险,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开展创新应用试运行的,车辆应以自动驾驶模式在拟进行创新应用试运行的区域或路段进行累计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且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因车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