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投资门槛提高,《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即将出台

5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一份名为《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将于2018年正式出台。发改委就提出了对于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提出的总体原则:“坚持简政放权,管放结合”、“坚持内外资项目统一标准”、“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这与此前生产资质审批权全权攥在中央政府手中不同,在《征求意见稿》中,预示着未来审批权限将下放。

有专家分析认为,该文件出台对企业的设计、研发、生产等方面都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未来将引导和促进造车新势力加速产业化步伐;同时,还将有效地打击造车投机行为”。文件涵盖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多个领域,涉及汽车产业的投资、监管等多个方面。

限制燃油车,调整汽车产业结构

文件第十条对禁止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做出明确规定,“(一)新建独立燃油汽车整车企业。(二)现有汽车整车企业跨乘用车、商用车类别建设燃油汽车生产能力。(三)未列入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的现有燃油汽车企业整体搬迁至外省份。(四)燃油汽车僵尸企业股权变更”。

拉高新能源入门门槛,严禁投机

文件第十三条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新建企业法人”提出必须满足的八个条件,其中包括“一、所有股东在项目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前,不撤出股本。二、股东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且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四、主要股东股权高于三分之一,自有资金和融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及运营需要……五、 产品研发机构已经建立,并具有:1.从纯电动汽车概念设计、系统和结构设计到整车研制、试验、定型的完整研发经历。2.专业研发团队和整车正向研发能力。3.整车控制系统、车用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轻量化等方面的研发以及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4.车身及底盘制造、车用动力电池系统集成、整车装配等主要试制工艺和装备能力。……七、上两个年度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八、 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有力,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企业近3年净资产与担保期内新建企业销售的产品金额相适应”。

崔东树指出,“从文件的编制思路看:将推动各地发展新能源的体系配套能力,尤其是调动地方政府的推动新能源车普及环境建设。投资管理规定的指标具有前瞻性,既避免了过度的重复建设损失,也避免了新能源泡沫的过度膨胀”。

这一次从国家层面提升了汽车投资的准入标准以及明确了新能源乘用车的生产门槛,在控制了新能源车企的投资行为之后,也间接性的提升了其生产产品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