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鼓励退役电池梯次利用在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应用

9月30日,工信部发布了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规范条件》指出综合利用企业是指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该文件鼓励具备基础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新建综合利用项目,鼓励从事梯次利用的综合利用企业在基站备电、储能、充换电等领域应用,提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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