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针对新能源汽车技术特点进行相关调整

12月20日,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透露,新版汽车三包政策经过多轮研究和讨论后,已基本形成确定修订思路,最大变化是将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特点进行相关调整。

 

在贺兴看来,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实施6年多以来,随着汽车产业升级和新技术的发展,也面临诸多新挑战。“比如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我们将针对电池、电机的技术特征,将这两个部件纳入到退换车的相关条款中,同时动力电池起火这一类故障,我们也纳入到退换车条件中。”他说。

 

贺兴介绍,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单独对汽车动力电池提出质量担保要求,要求企业在向消费者销售纯电续驶里程新能源汽车时,要向消费者明确标注该车电池的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企业要告诉消费者这辆车的电池容量一年衰减多少,两年衰减多少,要让消费者在买车之前对整车的基本性能有一个了解。”

 

此外,新版汽车三包政策还将实行更为严苛的退换车条件。现行汽车三包政策规定,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向消费者更有利的方向作出调整,我们把累计修理时间调整到30天,同一质量问题修理的次数由5次调整到4次。”贺兴说。

 

此外,他透露,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提高不履行三包责任企业的处罚额度。“现行汽车三包政策中,企业不履行三包责任最高处罚额度为3万元。这次我们在三包规定修订里计划引入消法的相关条款,对拒不履行三包责任的行为,最高罚款额度将提高至50万元。”贺兴介绍,新版汽车三包政策将明确要求汽车主机厂支持贺配合各汽车销售者实施三包工作,对拒不履行三包政策的经销商和汽车企业提出更高要求。|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