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建明与苏州、南通、嘉兴、淄博、鄂尔多斯等城市以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相关负责人9日在第六届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大会(FCVC2021)上共同启动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合作项目。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制造推进处副处长陈可乐介绍,随着示范应用工作的开展,上海将充分发挥在长三角一体化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对标行业的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产业规模最大、生态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城市群4年推广5000辆燃料电池汽车
“我们提出了一个目标是通过4年的示范应用,整个城市群推广5千辆的燃料电池汽车,其中货车3400辆,乘用车1400辆,客车200辆。”陈可乐介绍,“为了配合这些车辆的推广,我们将会建设73座加氢站,同时我们还会城市群之间加强协同,分年度来推进电堆、双极板、膜电极、催化剂、碳子、质子交换膜、空压机等八大零部件的技术发展。”
据悉,在上述“1+2+4”城市群中,上海将负责关键零部件技术全面突破、多场景商用示范、商业模式探索;淄博和南通重点负责质子交换膜、空气压缩机两大关键部件的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苏州等城市则重点负责示范应用场景的挖掘以及清洁低碳氢的规模化应用。
目前,上海依托雄厚的整车制造和八大基础材料与关键零部件优势,先后发布了多款燃料电池车型,基本实现车型全覆盖,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1908辆,合计安全运营里程超2250万公里,构建了完整的运营体系,城市群资源丰富,形成了纯氢站、油氢合建站等多种模式并存的供氢网络。技术创新方面,由龙头企业为牵头,申请了国内外多种专利。
根据规划,上海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域,提出了“百站、千亿、万辆”目标,到2023年,规划加氢站接近100座并建成运行30座,形成产值规模近1000亿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近10000辆。
示范城市“靴子”有望加速落地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去年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示范期间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示范期暂定为四年。
上海证券报记者此前获悉,财政部等5部门已经下发文件,要求京沪粤冀豫5地对报送的实施方案按照专家评审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并于4月底前按程序上报。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氢能城市群示范作用对行业产业影响明显,预计相关入选名单将加快落地。
目前,初选城市都在积极推动当地氢能项目。比如,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份对外公布北京市2021年重点工程计划名单,涉及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的项目包括恒动氢能的氢能燃料电池研发生产项目、国家电投氢能公司膜电极中试产线项目、北汽福田氢燃料商用车及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和北京兴创投资大兴氢能示范区项目北区项目等。
对于积极争取氢能示范的城市群来说,支持力度也不小。“山东的目标可以概况为‘12345’,即示范1条高速公路,建成2个氢能港口,在济南、潍坊和青岛3地分别建设一个氢能科普实践的基地,在济南、淄博、潍坊、青岛4个城市各建一个氢能的产业园区,建成5个示范性的氢能社区向全社会推广。”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徐子春说,山东省想通过建造,扩大氢能的应用场景,推动供给侧和消费侧的升级,拉动千亿级的氢能产业链的建设。